黔南失业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其中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缴费基数上限为13659元,下限为1822元。

  缴费比例
  用人单位(企、失业单位)按其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缴费基数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1822元(即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上限为13659元(即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