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比例
50000元及以下的部分,报销支付比例为50%;50000元以上—100000元(含100000元)的部分,报销支付比例为60%;10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支付比例为70%。
办理流程
1、参保居民要持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及申报病种所需材料到规定的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
2、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3、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黔东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盖章后生效后发放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