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比例
0至2万元(含2万元)支付50%,2万元至10万元支付60%,10万元至20万元支付70%,20万元以上支付比例80%。
报销材料
1、住院补偿审核表;
2、住院结算发票(复印件);
3、出院病情诊断书(复印件);
4、住院费用清单(复印件);
5、医疗本(或证、卡)(复印件);
6、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7、参保人员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参保居民要持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及申报病种所需材料到规定的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
2、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3、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毕节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盖章后生效发放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