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以1616.23元为缴费基数,超过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12121.75元为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养老保险新缴费基数从2015年1月起执行,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1616.23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2121.75元。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4040.58元。35岁以下人员月缴费额为137.38元/月,35岁以上人员月缴费额为177.79元/月。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医疗保险:公司缴7.5%,个人缴2%。
失业保险:公司缴1%,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0.9%,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