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比例
从2016年5月1日起,达州市将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阶段性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1.5%降至0.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从0.5%降至0.4%。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在一个缴费年度内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
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受理,用人单位申报材料齐全、缴费基数和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一致的,及时审核通过;材料不齐全的,补齐后再予办理;
3、经核准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将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转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设的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户;
4、职工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