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当地户籍、符合计划生育、未满18周岁的少儿或虽已满18周岁但仍在当地中小学就读的学生,以及非当地户籍,符合计划生育,在当地就读,且父母一方以参加当地缴费满5年,随家长在当地居住的学龄前儿童。
申报材料
1、当地户口:户口薄(原件、复印件)和一寸近照一张。
2、非当地户籍:户口薄,符合条件家长身份证,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学籍证明和一寸近照一张;(学龄前儿童);
3、已满18周岁仍在当地就读需学校提供学籍证明。
4、符合免缴条件的需提供有效期内《困难家庭救助证》。《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区民政认定的抚恤优待对象。
办理流程
1、参保少儿监护人到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索取参保申报资料。
2、参保少儿监护人按参保要求认真填写好相关表格并进行网上申报参保信息,准备所需参保资料向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申报。
3、社保机构受理参保资料,审核参保信息,录入参保信息,建立社保征收台帐并通过计算机系统在银行托收应征费用。
4、少儿医保费托收成功后,参保少儿监护人可向社保机构申请制作少儿医疗保险证,在少儿保险征收窗口打印制证清单后,到社保制证窗口代缴制证费并办理制证手续。
5、自受理制证手续20个工作日后,参保少儿监护人到社保托收机构领取少儿医疗保险证并发放至参保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