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豫期
自您签收合同次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合同,如果您认为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合同,平安将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解除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平安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平安不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1)基本保险金额
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平安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2)保险金额
本主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