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参保人员需要前往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但要记得携带医疗保险卡、出院诊断证明等材料,之后按照具体比例获得赔偿即可。

  报销比例
  达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7000元,即在大病保险的一个保单年度内,对单次或多次住院累计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7000元后,大病保险商业承办机构按规定的支付比例对超过7000元的部分及时给予支付。个人自付合规费用具体分段支付比例为:超过7000元-20000元的部分,按50%支付;超过20000元-50000元的部分,按55%支付;超过50000元-100000元的部分,按65%支付;超过10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80%支付。对参保(合)城乡居民一个保单年度内享受大病保险赔付后再次发生的自付合规医疗费用,不再扣除起付标准,以再次发生的全部自付合规医疗费用按相应赔付比例计算赔付额,不足7000元的按50%支付。

  报销材料
  1、职工医疗保险卡;
  2、出院诊断证明;
  3、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清单;
  4、住院收费专用收据;
  5、大病医疗统筹规定的其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