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材料
1、住院费用统筹支付汇总名单;
2、住院费用统筹支付结算表(医院须加盖公章);
3、未联网的医院须开记帐专用表,联网的医院特殊情况须开记帐专用表;
4、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住院收费专用票据;
5、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费用清单;
6、出院病情证明。
办理流程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受理;
2、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