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满足莱芜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情况下,相关人员需要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成功后再根据具体标准领取金额,目前为每人每月950元。

  领取金额
  根据《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结合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及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山东省调整各地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其中,莱芜所辖区域调整为950元/月。

  领取标准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