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申办登记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行证件;
2、银行帐号证明;
3、缴费单位的成立批准文件;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5、身份证及复印件;
6、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
社会保险费征缴范围
1、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范围: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2、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范围:城镇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户口的个体经济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3、失业保险费征缴范围: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4、工伤保险费征缴范围: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个体经济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5、生育保险费征缴范围: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户口的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社会保险信息查询、修改、补充
1、参保职工查询本人的参保信息,可出示本人的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在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直接查询;也可以通过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
2、参保职工如需修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属单位申报出错的,需提供单位证明、本人身份证(附复印件);属录入出错的,需提供单位原始申报资料;变更的,需提供公安机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附复印件),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办理。
3、修改参保职工视同缴费年限,单位需携带职工档案材料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4、补充参保职工工龄满30年信息,单位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工作年限满30年以上的在职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办理。
表格填写
1、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人员减少花名册
2、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人员增加花名册
3、工作年限满30年以上的在职人员登记表
4、档案录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