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
2015年度全省在岗平均工资为58197元,据此确定今年枣庄市城镇企业职工月最低缴费工资基数为2910元,最高缴费工资基数为14550元。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按2015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850元申报,如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可按2016年度参保单位职工个人月最低缴费工资基数2910元申报;经认定的困难企业和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本医疗保险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月缴费基数为2910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8%,个人缴8%;
医疗保险:公司缴6%,个人缴2%。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1%;
工伤保险:公司缴1.1%,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