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生育保险报销,市民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然后携带齐全的材料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申请,即可顺利办理生育保险报销。

  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报销材料
  1、《临沂市企业职工生育费用拨付申报表》;
  2、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原件,收费凭证(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7、生育职工本人工行银行卡复印件。
  8、参保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的,再提交其配偶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职业证明、身份证。

  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