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生育保险报销,市民需要携带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和身份证等材料去社会劳动保险处办理结算,材料审查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报销材料
  1、医疗费用原始发票;
  2、身份证;
  3、社会保障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同时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属于生育的,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或《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死亡医学证明;
  2、属于流产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怀孕同期证明;
  3、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女方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无工作证明;
  4、属于难产的,需提供难产证明以及住院病历复印件;
  5、参保职工异地生育或无备案手续需提供医疗费用清单及住院病历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