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缴纳,与其他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一致,单位缴费按1.5%的比例缴纳。职工缴费按0.5%的比例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缴费比例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缴费基数
  职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社平工资60%的,以60%作为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本人上月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社平月工资300%的,按照社平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缴费地点
  潍坊市奎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胜利东街4919号
  潍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福寿西街2998号
  潍坊市坊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凤凰街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