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生育保险报销,市民需携带医疗费用原始凭据和明细费用清单等材料到社 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发生育保险待遇。

  报销材料
  1、淄博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4、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原件、复印件
  5、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死亡医学证明原件
  6、医疗费用原始凭据
  7、住院病历复印件
  8、明细费用清单(有并发症的提供)

  办理流程
  1.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材料准备好之后,由企业负责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日内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材料不全 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对材料齐全,属于经办机构职责范围的,填写《 淄博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告知书》,予以受理。
  2.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生育保险 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填写《淄博市生育保险待遇材料退回告知书》,将申请材 料全部退还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