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生育保险办理,市民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然后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去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审核通过后单位按时缴费即可。

  办理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含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其职工。

  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上月职工花名册及工资发放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3)《工伤、生育保险申报表》一式两份;
  (4)U盘存贮的《工伤、生育保险申报表》。

  办理地址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平安路531号
  宜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
  地址:宜春市宜阳北路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