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用人单位费率由1.5%降低至0.5%,个人费率为0.5%,为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增添新动力。

  抚州市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阶段性降低至1%,其中用人单位费率由1.5%降低至0.5%,个人费率为0.5%,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政策的出台对于企业降成本、去产能、优环境将起到很好的支持作用,得到各企业的充分肯定。据测算,两年内将为200多家企业减轻失业保险缴费负担约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