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安社保缴费基数与比例有所变化,其中在缴费基数上,上限为12711元,下限为2542元。至于缴费比例,在0.2%至20%之间。

  缴费基数
  2016年,吉安市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主要依据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递增10%来确定,上限:12711元,社保缴费基数下限:2542元。用人单位要按照职工2015年度应发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发放工资月数确定来申报2016年度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并且所申报的缴费基数须经职工本人确认或公示。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职工:8%;
  医疗保险单位:6%,职工:2%;
  失业保险单位:1.5%,职工:0.5%;
  生育保险单位:0.9%,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0.2%-1.9%,个人无需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