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领取年限

宜昌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

问: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金5年10个月,可以领取失业金多长时间?如果领取失业金是11个月,那缴纳的10个月的失业金是不是可以和今后再就业缴纳失业金一起合并?

答:一、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金5年10个月,可以领取11个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享受期限的计算方法为:失业前累计缴费年限X2+1=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需要提示的是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的核定均按12个月进行计算。

二、《湖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35号令)规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满1年后再次失业的,其缴费年限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由前述政策可见,前次尚未计算缴费年限的缴费月份,不能作为下次核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的缴费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