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
2016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244元。因而,各参保单位2016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依据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确定,但个人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最低不得低于2547元/月,个人月缴费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最高不得高于12732元/月。2016年度各参保单位的职工基本医疗、生育、工伤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持一致。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纳纳19%,个人缴纳8%;
失业保险:公司缴纳0.5%,个人缴纳0.5%;
工伤保险:公司缴纳0.4%,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公司缴纳0.5%,个人不缴纳;
医疗保险:公司缴纳6%,个人缴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