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根据职工上年度平均工作缴纳,因此每年都会发生变化,单位需严格按照最新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保。

  缴费基数
  2016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015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244元的60%即2547元,最高不得高于2015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244元的300%即12732元。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015年度鹰潭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707元的60%即2825元。最高不得高于2015年度鹰潭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707元的300%最高申报数为12738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2、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养老保险:个人20%;
  医疗保险:单位7%,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生育保险:单位1%,个人不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按行业划分0.5—2%缴纳,个人不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