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少儿医保办理,需满足规定的办理条件,然后携带所需材料去劳动保障站申请办理即可。

  申请条件:
  新余户籍、符合计划生育、未满18周岁的少儿或虽已满18周岁但仍在当地中小学就读的学生,以及非当地户籍,符合计划生育,在当地就读,且父母一方以参加当地缴费满5年,随家长在当地居住的学龄前儿童。

  申报材料:
  1、当地户口:户口薄(原件、复印件)和一寸近照一张。
  2、非当地户籍:户口薄,符合条件家长身份证,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学籍证明和一寸近照一张;(学龄前儿童);
  3、已满18周岁仍在当地就读需学校提供学籍证明。
  4、符合免缴条件的需提供有效期内《困难家庭救助证》。《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区民政认定的抚恤优待对象。

  办理程序:
  1、参保:持办理材料至就近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站或窗口办理,凭打印的缴费单缴纳城居医保费,同时领取证历本。
  2、续保:持办理材料至就近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站或窗口办理,凭打印的缴费单缴纳城居医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