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
2016年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纳费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申报﹝工资总额的构成以国家统计局(90)一号令为准﹞。本次养老保险缴纳费基数申报标准在2015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最低申报数为2547元,最高申报为12732元。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缴纳费基数申报标准在2015年度新余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最低申报数为2548元,最高申报数为12738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纳纳19%,个人缴纳8%;
失业保险:公司缴纳0.5%,个人缴纳0.5%;
工伤保险:公司缴纳0.4%,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公司缴纳0.5%,个人不缴纳;
医疗保险:公司缴纳6%,个人缴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