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6080元,下限为3216元,缴费比例为单位缴纳14%,个人缴纳8%。

  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但对于收入过高或过低的人群,还相应地设定了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即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限的,以上限作为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在上下限之间的,则按本人实际工资收入确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最高不超过16080元。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低不低于3216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单位:14%;个人: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