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是有严格规定,缴费基数上限为16080元,下限为3216元;缴费比例单位在0.5%—14%之间。

  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但对于收入过高或过低的人群,还相应地设定了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即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限的,以上限作为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在上下限之间的,则按本人实际工资收入确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最高不超过16080元。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最低不低于3216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单位:14%;个人:8%
  医疗保险 单位:8% ;个人2%
  失业保险 单位:1.5% ;个人:0.5%
  生育保险 单位:0.8%;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 单位:0.5%;个人:无需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