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市民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然后携带齐全的材料去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即可。

  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报销材料
  1、职工的《医疗保险卡》、《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卡》;
  2、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拨付审批表(三张)(并加盖公章);
  3、出院诊断正明(紧急抢救应出具紧急抢救诊断正明)、《大病统筹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清单》、《莆田市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及《住院费结帐单》(住院报销凭正);
  4、 特种检查、特种治疗或使用贵重药品的应出具审批表;
  5、门诊患者需出具诊断正明、大病统筹处方及莆田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
  6、转院治疗应提供由院方大病统筹办公室出具的转院正明;
  7、大病医疗统筹规定的其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