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失业保险目前由用人单位为职工参保,而用人单位在办理时,需要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表、营业执照等材料前往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成功后按照“用人单位1.5%,职工个人0.5%”的比例缴费即可。

  缴费比例
  目前,福州市用人单位按照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职工的月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其月工资总额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

  办理流程
  企业应当在依法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经地税部门批准后,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福建省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手册》
  办理失业保险登记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者其它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
  2、《社会保险登记表》(含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表)原件;
  3、《职工参加社会保险花名册》原件;
  4、《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5、最近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
  6、税务部门缴费最近一个月的缴费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