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机关事业另行提供:行政介绍信(或人事调令)、工资核定表原件及复印件;派遣单位另行提供:与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协议、派遣名单。
办理流程
1、收件审核:窗口受理人当场审查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承诺单》;申请材料不齐全,出具《缺件告知单》,由经办人员当场提出初审意见;
2、审批办结:审批人员对实质内容进行审查,作出核准决定;工作人员将确认结果登录医保系统。
3、参保登记同时办理外统筹地区医保关系转入:提交材料,参保登记时医保中心登记并生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由医保中心联系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