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比例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行分段赔付:5万元(含)以内的,理赔比例为60%;5-15万元(含)的,理赔比例为70%;15-25万元(含25万元,仅限患恶性肿瘤或白血病),理赔比例为80%。
报销材料
(1)申请书;
(2)户口簿、身份证;
(3)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
(4)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5)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报销流程
(一)参保居民发生大病医疗费用后,应在医疗费用收据开具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到本人选定的医疗保险机构申请报销大病医疗费用,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二)医疗保险机构受理申请后,按照市居民大病保险的有关规定对医疗费用进行审核。
(三)医疗保险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及报销款支付。报销款的支付原则上采用银行卡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