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是有严格规定的,单位为职工缴纳的社保需在规定范围内,以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缴费基数
  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全市参保企业和职工(含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6800元,下限为2628元。
  相应的,参保企业和职工的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也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全市灵活就业人员2016年度参加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210元(其中含大病救助10元);全市灵活就业人员2016年度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52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20%,职工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8%,职工缴纳2%;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1.5%,职工缴纳0.5%;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0.5%,职工不缴纳;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8%,职工不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