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比例
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本年度内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采取按年度分段累加补偿。补偿标准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补偿在10000元至50000元之间的个人自付部分,大额医疗保险补偿20%;50000元以上至封顶线之间的个人自付部分,大额医疗保险补偿30%;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封顶线以上的合理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补偿标准为本地定点医院55%,转外补偿50%。大额医疗保险的年度最高限额为8万元。住院床位费按医院级别限额报销。
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本年度内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补偿在20000元至50000元之间的个人自付部分,大额医疗保险补偿30%;50000元以上至封顶线之间的个人自付部分,大额医疗保险补偿40%;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封顶线以上的合理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补偿标准为本地定点医院80%,转外补偿70%。大额医疗保险的年度最高限额为10万元。
报销流程
实现即时结算的统筹区,参保人员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信息系统自动累加计算,出院时参保人员只需结清个人负担部分。属于大病保险基金支付部分,由大病保险承办机构按相关规定流程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未实现即时结算的统筹区,对大病保险基金支付部分,由参保人员现金垫付,再到大病保险承办机构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