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失业保险金领取,市民需携带相关材料去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市民于次月领取失业金。

  领取流程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失业人员
  2.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领取地址:
  廊坊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
  地址:廊坊市广阳道19号
  电话:2227974
  安次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
  地址:廊坊市银河北路曙光道14号
  电话:2114311
  广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
  地址:廊坊市荣福道2号
  电话:211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