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个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具有乌兰察布市户籍的城乡居民。
2、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在乌兰察布市的用人单位及职工。
办理材料
1、个人:携带户口簿、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免冠彩照3张。
2、单位:
(1)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其他核准执行证件;
(2)银行帐号证明;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
办理流程
1、个人:
(1)携带户口簿、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免冠彩照3张,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养老保险窗口提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申请,自愿选择100元—3000缴费档次,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
(2)携带户口簿和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所在社区核实,社区协办人员对参保人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上加盖社区公章。
(3)养老保险窗口对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严格复核,无误后对登记信息进行确认,为其办理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业务,同时建立个人账户,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2、单位:
(1)新成立的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乌兰察布市政务服务中心养老保险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缴费单位携带上述办理材料到市社会保险局办理缴费登记,并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局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