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金华生育保险办理条件的职工,需要用人单位携带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到社保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办理条件
  市区(含婺城区、金东区、市开发区)范围内的各类企业、自收自支或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5、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办理流程
  1、单位到社保中心领取表单进行填写
  2、将填写好的表单和其他参保材料提交社保中心进行审验
  3、地税管理科部门鉴定地税税务登记证
  4、审验完毕缴清生育保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