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医保报销,参保人员需要携带住院费用结算单、出院诊断证明、收据原件、社会保障卡等资料到社保机构办理手续,成功后可按照一定的比例获得补偿。

  报销比例
  年度内起付标准首次为800元;第二次起付标准为600元(包括特殊门诊起付标准)。按规定列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年度累计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家庭病房医疗费用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1万元。起付线以上-60000元,在职职工报销84%,退休职工报销89%,60001-210000元,在职职工报销87%,退休职工报销92%。

  报销材料
  1、收据原件;
  2、住院费用结算单;
  3、出院诊断证明;
  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5、社会保障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