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范围
生育保险基金统筹层次与基本医疗保险一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1)女职工休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2)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
(3)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生育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生育保险基金挪作他用。
报销材料
(1)持有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生育保险申请通知单》;
(2)携带生育女工的身份证、生育服务证、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3)生育医疗费的结算单、明细单及病历;
(4)生育经办机构要求的其它资料。
报销流程
参保女职工诊断妊娠后,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诊断建议书到所在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并填写《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
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职工,凭身份证、结婚证、单位介绍信,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并填写《生育保险计划生育手术申请表》后,即可在定点计生服务机构进行手术。
急诊、急救、因公出差以及因统筹地区医疗条件所限需转往外地住院的,由所在单位医保专管员或患者家属持单位介绍信到所在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