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失业保险办理,用人单位应当携带扬州市社会保障卡参保登记表等资料到社保机构办理手续,成功后再按照企业1.5%,个人0.5%的比例缴纳保费。

  缴费比例
  从2016年4月1日起三年内,扬州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下降为1.5%,其中: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1.5%下降为1%,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不变,仍为0.5%,预计全年为企业减负1.5亿元。

  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员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领取《扬州市社会保障卡参保登记表》,发放给参保职工。
  2、参保职工按照要求填写《扬州市社会保障卡参保登记表》,并准备好所需的材料证明。
  3、将申请材料上交给单位经办人员审查,并在申领表上签字,盖章。
  4、单位经办人员持所需材料上交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审核通过后,凭《缴款通知书》在社保经办机构刷卡缴费(也可到区内非税缴款银行现金缴费)。
  5、办卡完成后,单位经办人员凭《领卡回执》到指定服务银行网点领取本单位参保人员社保卡,并组织将社保卡发放到职工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