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单位满足扬州社保办理条件,便可携带登记表等资料到社保机构申请,完成手续后,便会发放社保卡。

  办理条件
  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扬州市内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
  2、扬州市内企事业单位

  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社保经办人员填报本单位《社会保障卡批量制卡银行确认单》,将确认单原件送至社会保险登记地的区级社会保障卡经办网点,由经办网点将此单位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信息提交制卡。
  对于不符合制卡条件的参保职工信息,由经办网点返还给单位,单位再通知个人到经办网点进行办理。
  2、发放:社会保障卡制作完成后,由经办网点通知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批量领卡,单位再将社会保障卡发放至本人。
  批量发卡完成后,单位经办人员将发放确认表返回至经办网点,由经办网点对发放完成的社会保障卡批量启用社保功能,同时安排银行进驻单位对已经发放完成的社会保障卡提供金融功能的启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