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忻州社保缴费基数与比例都有所调整,其中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3240元,下限为2648元。至于缴费比例,在0.5%至20%之间。

  缴费基数
  2015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2960元,根据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职工本人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按照300%核定;低于60%的,按照60%核定。据此计算,2016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即13240元确定,下限按60%即2648元确定。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60%和100%自主选择,分别为1765元、2648元和4413元。

  缴费比例
  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全省统一,其中参保单位20%,个人8%;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为20%(有雇员的个体工商户,雇主为雇员缴纳12%,雇员本人缴纳8%)。
  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其中,省直管单位的缴费比例是,单位6.5%,在职职工个人2%,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各个统筹市的单位缴费比例有所差异,最高为6.8%,最低为6%。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1.5%,个人缴纳0.5%。
  生育保险:单位按工资总额的0.5%—1%缴纳,个人不缴费。省直管单位按工资总额的0.5%缴纳。
  工伤保险的缴费标准相对特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伤保险费平均缴费率,原则上要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1%左右。在这一总体水平下,实行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各级统筹地区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要分别控制在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左右、1%左右、2%左右,具体由各级统筹地区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