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生育保险报销,参保人员需要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等资料到社保机构办理手续。

  报销材料
  1、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财税部门印制的加盖医疗机构财务印章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
  4、 与收据(发票)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5 、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
  6 、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7、 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由我市计生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8.、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9.、已领取《就医确认凭证》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就医确认凭证》原件。

  报销流程
  1、女性职工在怀孕后需要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去区社会劳动保险处保险窗口,把准备好的资料交由工作人员审查核对后,签发医疗证。
  2、女性职工在休产假30天内,亦可以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把生育者所提交的申报材料交由社会劳动保险处保险窗口核实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