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生育保险报销,参保人员需要将计划生育准生证及复印件、医院出具的诊断书原件、医院出具的收据及清单、个人社会保障卡等资料提交给所在区域的社保局。

  报销材料
  1、计划生育准生证及复印件;
  2、出生证及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4、医院出具的收据及清单(盖有医院住院处印章);
  5、医院出具的诊断书原件;
  6、个人社会保障卡;
  7、病历复印件(各种检查单及报告单除外)。

  报销流程
  1、收审医疗费
  2、复核
  3、审批
  4、拨付

  报销地点
  赤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大明街8号)、红山区社保局(三东街原武装部楼)、元宝山区社保局(平庄哈河街中段)、松山区社保局(松山区政府东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