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范围
1、符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范围、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内的药品费、检查费、化验费、注射费、治疗费、护理费、手术费、麻醉费、抢救费、床位费、化疗费、放射费、理疗费、吸氧费;
2、不可抗拒或避免的意外伤害,如跌伤、烫伤、溺水、电击、中毒等抢救治疗费用;
3、确因病情需要的器官组织移植、安装人工器官等费用,按80%折算后列入补偿范围。
报销材料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病历》、转院证明、结算凭证,住院的还需凭出院小结、费用清单等相关凭证等。
报销流程
参保人员持上述材料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