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
宿迁市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发布,执行时间从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宿迁市参保企业及其职工(含个体工商户)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800元,比2015年度增加1354元,增幅达8.8%;月缴费基数下限市直2550元、县区2400元,全市月缴费基数下限与2015年度持平。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
医疗保险:公司缴费比例为6%、个人缴费比例为2%;与此同时各自承担5元/月大病统筹参保费用;
失业保险:公司缴费比例为1.5%、个人缴费比例为0.5%;
工伤保险:公司缴费比例为1~2%,视所属行业危险性确定、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公司缴费比例为0.7%、个人不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