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
张家口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根据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进行调整(2014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366元),缴费基数以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确定,不足省社平工资60%的按省社平工资的60%确定,超过省社平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省社平工资的300%,因此其缴费基数上限为13098元,下限为2619.6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企业20%,个人8%;
医疗保险:企业6.5%,个人2%;
失业保险:企业1.5%,个人0.5%;
生育保险:企业0.5%,个人不缴纳;
工伤保险:企业1%,个人不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