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太原失业保险由单位帮助用人单位缴纳,它们的缴费比例有所区别,其中单位为1%,个人为0.5%。

  缴费比例
  2016年,太原市行政区域内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的2%降低至1.5%,其中,单位缴费比例由现行的1.5%降低至1%,个人缴费比例未改变,仍为0.5%。

  缴费方式
  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由单位向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失业保险数额,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按规定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