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比例
每名参保人,在一个参保年度内的大病保险起付线为8000元,最高补偿额度为22万元。8000元2.4万元(含)部分,报销50%;2.4万元至4.0万元(含)部分,报销55%;4.0万元至5.6万元(含)部分,报销60%;5.6万元至7.2万元(含)部分,报销65%;7.2万元至8.8万元(含)部分,报销70%;8.8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5%。
报销流程
(一)2014年、2015年发生的大病保险费用:均采用追溯回补方式补偿,进行一次性补偿。参保人接到大病保险报销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凭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至参保所在地的大病保险经办服务点提交资料;
(二)2016年及以后发生的大病保险费用:
1、即时结报模式
参保人在出院结算时,大病保险补偿款由医院直接垫付。
2、零星报销
对于异地就医等无法在医院进行即时结报的情况,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流程一致,至参保所在市县的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经办服务点办理,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一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