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职工满足黑龙江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即可在怀孕或是休产假时到社保机构窗口办理手续,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报销流程
  1、女性职工在怀孕后需要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去区社会劳动保险处保险窗口,把准备好的资料交由工作人员审查核对后,签发医疗证。
  2、女性职工在休产假30天内,亦可以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把生育者所提交的申报材料交由社会劳动保险处保险窗口核实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