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
根据《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5〕60号),吉林省2015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6516元。个人缴费基数按本人2015年度月平均实际工资收入标准确定,高于2015年度社平工资标准300%或低于60%标准的,分别按社平工资的300%或60%进行核定,所以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326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1629元。
缴费比例
社保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具体社保费缴费比例分别为:
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8%;
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
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5%、0.5%;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0%,个人不缴;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