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
自2016年7月1日开始,省本级各参保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月缴费工资基数最高不超过15621元,最低不低于3124.20元。自2016年7月1日开始省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月缴费工资基数5207元,按10%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金额520.70元。另外,福建省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按1600元执行。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和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8%,个人缴纳2%;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1.5%,个人缴纳0.5%;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在0.2%-1.9%之间,个人不需缴纳;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0.8%,个人无须缴纳。